证券代码:001258 证券简称: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:2023-025
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
【资料图】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
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 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或“公司”)2022 年年度权益
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2022 年度
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的( 中国证券报》 证券时报》 上
海证券报》经济参考网 www.jjckb.cn)和巨潮资讯网 www.cninfo.com.cn)。
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
派发现金红利 58,800,000.04 元 含税)。本年度不送红股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
本。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,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
分配总额进行调整。
化。
一致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
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3,333,334 股为基
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.63 元人民币现金( 含税;扣税后,通过深股通持有
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
基金每 10 股派 0.567 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
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
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( 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
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
部分按 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,( 注:
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 1 个月( 含
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063 元;持股超过 1 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 年 6 月 15 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 年 6
月 16 日。
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
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 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
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六、调整相关参数
公司控股股东( 新疆新能源( 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)、相关股东( 井冈山和
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( 有限合伙))在(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》中承诺:
“本公司/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,减持
价格不低于发行价。发行人如有派息、送股、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,
则上述发行价为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后的价格。并应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
的要求。”
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,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
于 3.32 元/股。
七、有关咨询方法
咨询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752 号西部绿谷大厦 5 楼
咨询部门: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
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:董爽 赵生萍
电话:0991-3720088
传真:0991-3921082
八、 备查文件
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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